2)第95章 遇到了少女谭莎_不好欺负的李微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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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头,多看一眼。

  那是谭莎。谭莎也在拨查分电话,暂时没有注意到他们。

  虽然现在的谭莎还不认识她,但她怎么都能认出谭莎的。在谭莎和裴勋谈恋爱的那些日子里,他们出去旅游,谭莎经常和她住一间房。她们也是朋友,谭莎的长相,她非常熟悉的。

  所以,就连想要“争一争”的时候,想起和谭莎的那些交情,她也狠狠告诉自己:只是因为喜欢裴勋这个人,所以尽量争取他的感情就好——但若是裴勋还是不可自拔地喜欢谭莎的话……也就不用争了。

  世界那么大,不怕找不到男朋友,更不怕找不到好秘书。

  但也只有在这个时候,亲自见到了还在少女时代的谭莎,李微熹才突然意识到,裴勋这辈子会喜欢她,可能,他真的喜欢谭莎那一挂的长相。

  谭莎的眉眼鼻梁,从比例上看,和沈乖乖非常相似。但上一世他遇到的是谭莎,这一世遇到的是用沈乖乖皮囊的她。

  所以最后还是喜欢脸?喜欢脸也没错,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呢,就算是裴勋,要是长成沈家豪那副尊容,她肯定也不想出现在他身边。

  但心里头多少还是有点儿疙瘩。

  “看什么呢?”裴勋见她形容奇怪,很有些不解,跟着她往后扫了一眼,正好与在打电话的谭莎目光交错了一霎。

  两人都有些尴尬,眼神旋即晃开了。

  “是因为那女生长得,有点儿像……沈乖乖?”他小声问。

  “……嗯。”连他都看出来她们长得像了,那……

  “她好看吗?”李微熹莫名追问了一句。

  “嗯?好看啊。”裴勋当即认为这是一道送命题——刚说完那姑娘像熹熹,接下来说人家不好看,那不就是四舍五入说熹熹不好看么,他才不上当呢。

  声音又压低了几分,连脸也靠了过来,才说,“但还是你更好看啊。”

  这话不礼貌,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说,但熹熹听了心里一定会高兴——他是这么以为的。

  没想到熹熹一眨眼,那眼睛里就汪上了水,也没说话,头微微一侧,顶在他颈窝里。

  裴勋可算是知道古典名著里“早麻了半边身子”是什么感觉了,他是真不明白熹熹听他一句夸奖怎么就要哭了,有这么感动吗?

  以后常夸?

  “怎么了怎么了?”他小声问,“你认识她?”

  “不认识。”李微熹抽抽鼻子,一眨眼,眼泪水掉下来两颗,掉进衣领里,没了,眼眶里的也没了,又突然确认一遍,“裴勋你是不是喜欢我啊?你说,你喜欢谁?”

  “是啊,喜欢……喜欢熹熹啊。”说出来了才知道脸在发烫。

  还等着她说下一句话,没想到紧接着她脑袋就离开了他的颈窝,从他手臂里钻出去:“往前走啦,后头的人都等急了。”

  裴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这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呢?要问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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