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4章 任珠珠_九叔:开局纹九龙拉棺镇杀僵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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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54章任珠珠

  谭百万身为一个商人,察言观色那是贼6,立马十分有眼色的道:“那我就恭送到这里了,您慢走!”

  苏均手一挥,两套屠刀与这鬼头刀,全都收入了四棺法串之中。

  这一手,又是把众人惊的几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。

  而苏均却是扫了一眼,茅山明:“大宝小宝在我手里,今天晚上我会给他们超度的,你放心吧!”

  说到这里,又一指,那群准备给他把战车长枪送到任家镇的队伍补了一句:“要是不放心,你可以随着他们一快到任家镇!大宝小宝,我也可以等到,回任家镇的时候再超度。现在我有急事,我便先走一步。告辞!”

  说着,他就钻入了自己的小车内。

  茅山明:“.”

  他还能说什么吗?只能跟着去任家镇的队伍走罢,怎么着也要送大宝与小宝最后一程。

  倒不是苏均不想带茅山明,而他现在最紧要的不是回任家镇。而是去另一个任家镇!

  那纸鹤就是九叔送来的。

  九叔的师弟麻麻弟遇上麻烦了,请苏均帮忙。原因有二:一,麻麻地所在的地方,离苏均更近一些。事情已经闹大了,支援越快越好。

  就近原则,苏均去更快一些。

  二,九叔他现在要追踪逃走的那只老鬼,并且已经有些眉目了。没有时间,也没有时间去。

  所以苏均才这么急,因为这是音乐僵尸剧情开始了,九叔的那个师弟麻麻地,本身就是一个坑货。带着两个更坑的坑货!

  已经把事情闹的不可收拾了,看过剧情的他,可是知道。因为这三人,那里死了不少人。所以,苏均才这么急,早去一步,就可能少死一人。

  同时心中苦笑,只怕九叔也不会知道。麻麻地和他两个弟子,整出了一只打了激素的僵尸。那家伙,牛逼的不行。

  不仅仅眼睛能和正常人一样看到事物,耳朵也听得见。不像普通僵尸一样,是靠嗅觉的。最关键的是,这家伙大白天都能出来逛。

  还有一定的思维!

  最最关键的是,这家伙不怕道术,也不怕道符。在电影里,甚至是九步的雷电神符,打在他身上都不起半点作用。

  绝对特殊又凶残,当然在原著之中还有一点搞笑。可是要是现实之中遇上他,那只怕谁也笑不出来。

  可以说,这是一只被激素搞出来的特殊僵尸。要想弄死它可不容易!

  这世上可远不止一个任家镇,毕竟任家可是一个大家族,传承百年,分支比较多的。一般情况下,分出去的支脉,所在的镇,都会叫任家镇。

  毕竟,任家都比较擅长做生意。会做生意就有钱,有钱就有权。原来不是叫任家镇的镇,最后也会改叫任家镇。

  这就是任家的厉害之处,这也是为什么,当初的任家能将生意做到全国的原因之一。

  时间过的很快,车也开的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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